罰單揭示陳明操縱11只股票的內(nèi)幕
據(jù)遼寧證監(jiān)局罰單,陳明因操縱“匯金通”等11只股票,被沒收違法所得531.52萬元,并處以1102.15萬元罰款。陳明控制使用4個證券賬戶,通過封漲停、虛假申報方式交易股票,影響價格后反向賣出獲利。
遼寧證監(jiān)局對陳明操縱證券市場行為進(jìn)行了立案調(diào)查,并于2024年11月27日舉行了聽證會,聽取了陳明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。該案已調(diào)查、辦理終結(jié)。
經(jīng)查明,陳明在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間,控制使用了4個證券賬戶,主要通過中投證券鞍山南勝利路證券營業(yè)部的大戶室操作。其中,部分賬戶的資金來源于陳明家庭自有資金,部分賬戶由他人提供資金,陳明代為投資決策。
陳明共操縱了11只股票,包括匯金通、揚農(nóng)化工、志邦家居、華正新材、東方明珠、國中水務(wù)、電子城、華鑫股份、長城汽車、永安行、新黃浦等。遼寧證監(jiān)局認(rèn)定,陳明以封漲停、虛假申報方式交易這些股票,影響了相關(guān)股票價格,并反向賣出獲利,操縱市場意圖明顯。
紅星資本局注意到,此次罰單詳細(xì)披露了陳明操縱11只股票的手法。其操縱手法一致,均是以漲停價申報買入并盈利。例如,在操縱“匯金通”股票時,陳明在漲停價位有大量未成交訂單,且申報前市場成交量萎縮的情況下,賬戶組以漲停價分2筆申報買入200萬股,至收盤未成交也未撤單。在當(dāng)日的交易時段內(nèi),賬戶組漲停價申買量占同期市場漲停價申買量的85.44%。隨后,賬戶組反向賣出約15萬股,實現(xiàn)盈利。
編輯 楊程 綜合自券商中國、中國基金報 (下載紅星新聞,報料有獎?。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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